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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服务区经营权转让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310项目公司 时间:2022-10-26

为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出行需要,不断提升国道310三门峡段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现委托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对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服务区经营权转让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经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全长165公里,东起于洛三界义马市东区街道办,由东向西连接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湖滨区、示范区及灵宝市,止于灵宝市豫灵镇豫陕界与老国道310线相接。

全段共规划三对服务区,渑池(南北)服务区(位于渑池县果园乡石堆村)、三门峡(南北)服务区(位于陕州区西张村镇营前村)、灵宝(南北)服务区(位于灵宝西阎乡南滩寨村),总占地面积为274.45亩,用地面积为261.27亩,总建筑面积为14501.46m2,经营性用地总投影面积为20.97亩。服务区内规划洗浴间、卫生间、餐饮、住宿、超市、档口、办公室、监控室、活动室、仓库、更衣室、操作间、开水间、洗碗间、凉菜间等,服务区目前除加油气站外其他建设基本完成。

2、招标范围

招标人通过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将渑池、三门峡、灵宝服务区成对整体转让给承包人进行经营,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加油(气)、餐饮经营、超市经营及其它服务区基本功能经营。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区配套设施为现状交付,承包人在满足上述经营范围的情况下,还需自行完成如下工作:

(1)加油(气)站的建设由投标人负责;加油(气)站、商超、餐饮、客房、汽修车间等装修及改造由投标人负责,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给排水、消防、电气安装等工程、公共卫生间厕位提示、停车场车位提示等服务区智能管理系统及上述工程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负责改造项目的各项审批、按招标人的要求和现行的设计规范以及当地的有关地方规定和要求进行优化设计、建设、验收、经营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招标人负责服务区整体规划指导、对手续办理提供配合工作。所有改造项目需在不影响现有总平面规划设计和服务区交通动线设计下进行,且满足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前提下实施。

(2)由投标人办理服务区经营性用地的有关手续(该土地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向有关单位缴纳不高于630万元(人民币)用于办理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及证照,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对服务区的资金筹措、装饰装修、运营管理、日常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电路、灯具、门、窗、房顶、地面、内外墙面、玻璃橱窗、机电设备及其他设施等,含招标人移交的设备和投标人自购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维护维修)、经营期的各项税金、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的全过程负责,同时负责服务区内公共服务项目的维护、秩序维持及保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经营期满,除承包人购置的动产设施外,需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合同签订之日起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规费、税金等)由投标人承担。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壹个合同段。

4、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52年2月5日24时00分,其中加油(气)站应于应在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加油(气)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合同签定3个月内完成商超、餐饮、客房装修及改造,使其具备使用功能。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年内负责服务区经营性用地、规划、许可等证照的相关手续办理。

5、转让经营金额

转让经营金额不高于28560万元,由中标人筹集。

6、项目运作方式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投标人在合作期内负责承担项目的部分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在合作期内,由投标人承担加油(气)站的建设、承担服务区改造费用、对服务楼进行自主经营包括餐饮(中西式快餐、特色餐饮、小吃、包装食品等服务)、超市(大众商品、日常百货、地方特产、音像书刊等)等经营项目。负责转让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转让区域的卫生间、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合作期满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资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产负债率≤75%”。且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均处于盈利状态,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报告为准。

6、在招标过程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应不超过2家;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查询页(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后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8: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7: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212房间;

3.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原因,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22147209@qq.com),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80万元人民币。(要求全部现金或部分现金,且现金缴纳比例不少于50%)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

3、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公司名称: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三门峡湖滨支行营业部

账号:16188101040007700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三甘寺线与新国道310交叉口往东1500米(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原因,所有参与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文件可密封完整后邮寄至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甘寺线与新国道310交叉口往东1500米(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邢先生;联系电话:18639886566),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以快递单号收到资料的截止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当天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视频开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供应商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注册账号),具体开标信息链接由代理公司开标前通过邮箱进行发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甘寺线与新国道310交叉口往东1500米(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路信息网》、《三门峡市国道310南移项目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398-2817020

招标人: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98-2180705

代理机构: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三区1号楼14层1418号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18639886566、18037672266

 


 

评分细则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1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产负债率≤75%”。且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均处于盈利状态,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报告为准。

6、在招标过程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应不超过2家;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查询页(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1.2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承诺书且满足要求。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经营报价的内容。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响应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响应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财务能力(3分)

b.支付能力(24分)

c.履约保证金(3分)

 

 


 

 

 

1.4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部分)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响应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1.5

第二信封

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响应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1.6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部分):经营费用报价

70

1.7

评审结果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

评审因

评审标

 

 

2.1

 

 

财务能力

 

 

3分

2019、2020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均在1亿元以上的得1.8分,公司2019、2020及2021年度净资产均在1亿的基础上每增加300万加0.2分,不足300万不加分,最高加1.2分。

 

 

 

 

 

2.2

 

 

 

 

企业实力

支付能力(24分)

投标人第一笔转让金能够缴纳1.5亿元人民币的得基本分14.4分,在1.5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元人民币加0.2分,不足200万元人民币不加分,最高加9.6分。

履约保证金(3分)

投标人承诺缴纳3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得基本分1.8分,在3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每增加20万元人民币加0.2分,不足20万元人民币不加分,最高加1.2分。

 

 

 

 

 

2.3

 

 

 

 

 

经营报价

 

 

 

 

 

70分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85600000.00÷110%=259636364.00元。

(3)报价修正:申请函中承包经营费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经营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础分50分,每高1%加2分,最多加20分,每低1%扣0.415分,扣完为止;分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注: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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