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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

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沿线可利用区域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开发租赁项目招商代理询价公告

作者:国道310公司 时间:2026-08-20

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沿线可利用区域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开发租赁项目进行招租,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选择合适的招商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道310三门峡段全线新能源重卡目前日均通行量达1500余台,且通行量持续快速增长。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完善新能源重卡车辆配套基础设施,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多处可利用地块,用于开发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询价报价以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为依据,报价单位需按照不高于《河南省招商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服务类取费标准的80%进行费率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二)报价包含内容: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文件编制及印刷费、公告发布费、评标费、资料归档及邮寄费、税金等,不得有任何遗漏;若存在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异议处理、投诉应对产生的费用)。
(三)招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进行支付。
三、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招标代理相应经营范围及服务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从业记录。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04号房间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方式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文件要求:响应人应于2026年8月25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向采购人进行报名,并领取物资报价清单。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含本公告第二、三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明的证明材料。报价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涵盖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信息、报价费率、服务期限等要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三门峡市国道310南移项目建设信息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三甘寺线与新国道310交叉口往东1500米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398-2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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